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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无人清淤船装备委托开发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来源: | 作者:网站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5-09-17 | 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就无人清淤船装备委托开发开发采购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预询价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预询价方: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无人清淤船装备委托开发采购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违法行为。

3、投标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无人清淤船装备的设计、制造、组装、运输、调试、优化、培训、指导作业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无人清淤船装备主要由无人船装备(含随船线缆)以及智能控制系统两部分组成。(详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请向联系人索取)

无人船装备(及随船管线):无人清淤船装备具备有限密闭空间工况适用性强、疏浚效能高及远程监控的功能,可实现高效、无人化清淤作业,适用于调蓄池、城市内湖及河道等清淤场景。

智能控制系统:具备有限密闭空间高精定位智能运动控制和远程清淤控制、以及可实时施工定位显示与三维监视的功能,有效提高无人清淤船装备的疏浚效率、无人化水平及施工安全性。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自然日完成无人清淤船主体供货,剩余部分需要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地址为深圳市内甲方指定地点;若中标单位实际交货时间晚于上述约定(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除外),实际供货期每晚一周扣除中标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2.质保期

质保期为自整体验收报告记载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含易损件,消耗品除外)。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若产品质量或功能出现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未及时完成整改等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3.付款方式

①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②到货款:在合同约定供货期内,乙方完成合同清单所有产品的供货并联合甲方开展厂内验收及到货验收,到货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到货款。

③验收款:乙方达到合同规定验收条件并联合甲方开展验收,整体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按照合同总金额的4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作为验收款。

④质保金:质保期届满且乙方已完成质保任务,甲方确认质保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验收款。

六、报价要求

本次投标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总价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含辅材)及系统的设计开发费、加工制造费、厂内试验费、检测费、化验费、技术联络费、包装费、运输费、组装费、调试试运行费(包含但不限于调试试运行期间的耗材)、优化整改费、培训费、指导作业费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及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以及保险、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税金(包含13%的增值税)、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供货期变化等风险所产生的费用。

投标需要提供分项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列采购清单包含的内容),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分项报价。

七、验收标准

1)乙方已完成所有装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组装、运输、调试、优化、培训及指导作业等过程,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文件、合同以及项目相关文件要求,调试试运行期间需要整改的项目均已按甲方要求完成,并已交付甲方使用;

2)乙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设计文件(.docx)、模型文件(.step)、生产制造图纸(.dwg)、生产物料清单(.dwg)、组装图纸(.dwg)、电气图纸(.dwg)、智能控制系统程序、产品操作手册(.docx)、维护保养手册(.docx)、易损件清单(.docx)、消耗品清单(.docx)(油品需提供标准)以及培训资料等);

3)乙方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所供产品的指标验证,且提供了相应的的测试、试运行报告,所有指标需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并需经甲方确认;

4)清淤综合效率不小于于设计能力80%(按月均实际清淤能力);

5)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

6)乙方已对所有产品在验收前出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及优化;

7)乙方已完成对甲方人员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结果需形成记录并以甲方确认为准;

8)乙方已完成所有产品在调试试运行期间在甲方所在地产生的垃圾收运及清洁工作。

八、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13192928948

联系人邮箱:cai.gengxin@szwatereco.com

注: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非采购项目,不构成任何要约或要约邀请。具体采购项目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采购需求等均以相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917